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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聊城全市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作者:东昌府新闻网 发表于:2017-08-23 09:09:42  点击:

记者近日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了解到,为解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减轻参保患者家庭的事务性和经济负担,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自今年10月1日起,决定在全市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根据下发的意见,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将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单位补充医保资金、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渠道筹集。单位和个人按照本单位社保缴费基数的0.2%缴纳,其中单位0.1%,个人0.1%,2017年度暂按单位缴纳每人36元,个人缴纳36元(每月3元,个人缴费可从个人医保账户代扣);财政补助按每人每年15元、福彩公益金每人每年5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一次性划拨。建立动态筹资机制,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

  护理保险待遇分医疗机构专护、老年护理院机构护理、居家护理三种形式,可按不同形式、护理不同等级、提供护理服务不同方式等制定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护理服务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在75%左右。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该意见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9月30日。原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与该意见不一致的,按照该意见执行。

来源: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