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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在校学生2017至2018学年医保缴费为每人180元 意外伤害门诊费用最高可报1000元

作者:东昌府新闻网 发表于:2017-06-30 10:11:27  点击:

记者从市医保处了解到,今年我市在校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仍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2017至2018学年我市在校学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80元(2018年其他居民缴费将高于这一标准),财政补助450元。

  学生参保缴费由所在学校集中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期为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住院、门诊慢性病、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学生与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相同。

  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累计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来源: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