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体育总局正式下发了《关于表彰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区再次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区体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以提高全区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己任,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活动,宣传科学的健身知识,提高群众的健身意识,实现了全民健身活动向基层延伸,在全区掀起了全民健身热潮,连续六年被山东省评为“全民健身运动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表彰活动自1993年第七届全国运动会开始,每4年表彰一次。在继2013年荣获全国先进单位后,我区再次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