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正式实施的《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被不少聊城网友称作史上最严“禁燃令”,根据规定,市民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视情节轻重处以30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为更好的贯彻落实禁放条例,我区安排工作人员在沿街门市、居民小区、单位学校等地点,张贴通告,悬挂条幅,开展形式丰富的宣传工作。尽管如此,仍有少数市民无视禁令,顶风而上。
1月1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东昌府公安分局聊大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东昌府区某小区门口有人在禁放区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固定证据,同时依法将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栾某传唤至聊大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讯,栾某对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
栾某说:接到通知了,但是意识不强,还存在侥幸心理。
几乎在同一时间,东昌湖派出所巡逻中发现,在古楼西北角东昌首府内,因装修施工,一家装修公司负责人王某安排人员在禁区违法燃放鞭炮和礼炮。民警赶赴现场后,进行调查取证,王某确系存在违法行为。
东昌府公安分局根据《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两名违法行为人均予以行政处罚罚款500元。对于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两家店主,民警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东昌府区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于继谔说:东昌府公安分局将加大查处力度,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记者: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