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部门日前下拨中央及省级防汛救灾资金9108万元,用于水利水毁设施修复、防汛物资及抢险设备购置、防汛抢险以及帮助受灾群众恢复农业生产。
为支持市(县)做好抗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江西省财政厅下拨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6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108万元,用于防汛救灾。其中,前期洪涝灾害中的受灾群众,在购买种子、种苗、化肥、柴油等生产资料以及修复因灾受损的农业设施时,可获得适当补助。
据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江西已累计拨付防汛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22808万元。下一步将督促全省各地及时拨付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