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聊城市纪委对4起违规发放福利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蒋官屯街道第二中心幼儿园园长韩林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经韩林批准,蒋官屯街道第二中心幼儿园违规向5位教师发放班额费、值班费、加班费、通讯费等福利共计1628元。蒋官屯街道党委将上述违纪行为与韩林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莘县住建局燃气办主任宋哲违规发放职工服装问题。宋哲任莘县住建局燃气办主任期间,于2014年10月违规为本单位3名职工发放服装,服装费共计2160元。莘县纪委给予宋哲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
茌平县冯屯镇金杜村党支部书记杜存山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3月至2015年2月,杜存山违规为村干部发放福利共计26334元。茌平县纪委将上述违纪行为与杜存山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纪款。
冠县定远寨镇侯家村党支部书记候学峰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春节期间,候学峰违规为8名村干部发放烟酒等福利,共计1800元。定远寨镇党委给予候学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以身作则,严格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规范津贴补贴或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做到令行禁止;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防止违纪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无视党纪国法、顶风违纪发放津补贴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查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违规发放福利等不正之风。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