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宣传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领导小组,各新闻媒体单位: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已连续多日没有新增病例,因此部分群众开始思想松动、麻痹大意,但目前疫情仍存在不确定性,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切不可掉以轻心。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防控疫情意识和能力,现就加强个人防护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个人防护宣传。一是宣传居家隔离措施成效,持续引导广大居民居家隔离,少外出、不聚会、不走动,做好科学防控,个人防护;二是宣传普及防护知识,特别是个人防护知识,出门佩戴口罩、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多运动养成健康个人习惯,做好消杀等;三是宣传公共场所个人防护常识,出门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尽量隔位坐,在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排队间隔一米以上距离。
二、进一步加大社区、小区宣传。一是做好社区管理人员劝导工作,提醒外出群众佩戴口罩、规范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的居民不允许外出;二是利用宣传页、条幅、倡议书等方式在社区、村庄张贴、悬挂个人防护知识,提高个人防护意识;三是发挥基层广播、电视作用,利用“村村响”应急广播、电视公益广播等方式,做好个人防护知识宣传。
三、加大营业场所、网点宣传。一是已经营业的场所、网点、超市、理发店等人群聚集场所要每天多次进行清洁消毒,张贴防护知识、防护指南;二是管理人员要对营业场所、网点进行全方位管理,提醒顾客规范佩戴口罩,营业人员一律正确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的不得对外营业,私自营业的追究管理人责任。
四、加大企业、工地、工厂宣传。一是已经开工的企业、工地、工厂要每天多次进行清洁消毒,进入工作地点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二是要对企业、工地、工厂职工进行安全防护宣传,在显要位置张贴防护知识、防护指南;三是工厂、企业管理人员要做好检查,确保工作期间工人全程防护。
市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