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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纪委市监委通报4 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作者:东昌府新闻网 发表于:2019-11-19 09:52:11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聊城市纪委市监委对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于集镇池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玉光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高玉光在扶贫大棚项目建设工作中,将应发放给15户贫困户的大棚补贴款发放给全村25户大棚种植户,导致扶贫资金未全部用于贫困群众。2019年6月,于集镇党委将上述违纪行为与高玉光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莘县徐庄镇前王楼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洪香贪污低保金问题。2010年8月,王洪香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妻子张某某的名义,通过虚构家庭收入信息等伪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并获批为低保户。从2010年10月至2016年4月,张某某违规领取低保金0.79万元,用于家庭支出。2019年4月,莘县纪委给予王洪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阳谷县阿城镇王楼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刘连贵贪污困难党员生活补贴问题。2017年11月、2018年2月,刘连贵利用职务便利,截留上级党委发放给本村两名困难党员生活补贴共计0.2万元,据为己有。2019年4月,阿城镇党委给予刘连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清市唐园镇营子村党支部书记赵昌勇截留并违规发放扶贫收益分红款问题。2018年5月,赵昌勇在2017年产业扶贫项目收益金发放工作中,将发给11户贫困户的5.29万元扶贫收益金从贫困户各自的银行卡中取出,面向全村154户(包括11户贫困户)生活比较困难的村民发放,共计2.88万元,剩余2.41万元未入村账,用于村务支出。对此,赵昌勇应负直接责任。2019年5月,唐园镇党委给予赵昌勇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问题严重损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不仅使脱贫成效大打折扣,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惩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自觉对照检查,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将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举措,切实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落实好扶贫工作政治责任。要加强对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政策惠及每一户贫困家庭,确保扶贫资金落实到每一名贫困人员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中的突出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强力震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聊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