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聊城市纪委市监委对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临清市八岔路镇赵塔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赵光泽违规发放扶贫收益金问题。2017年2月,赵光泽任职期间,将本应发放给贫困户的扶贫收益金2.15万元,违规决定按照每亩地12.4元的标准分发到全村村民手中。对此,赵光泽应负直接责任。2019年3月,八岔路镇党委将上述问题与赵光泽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阳谷县寿张镇马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功一违规领取救灾款问题。2016年,陈功一利用协助镇政府统计农作物受灾面积的职务便利,在家中6亩耕地未受到严重灾害的情况下,虚报受灾情况,违规领取上级救灾款0.2万元。2019年3月,寿张镇党委给予陈功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莘县朝城镇谢炉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谢章福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问题。2012年10月,谢章福任职期间,在明知村民郭某某不符合农村低保申请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为其申请低保,致使郭某某自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0.76万元。2019年2月,朝城镇党委将上述问题与谢章福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是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上述3起典型问题,严重影响脱贫攻坚成效,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治。脱贫攻坚越往后,脱贫难度越大,执纪也越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深刻反思,明纪律守底线,把握职责定位,勇担责任使命,扎扎实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扎实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盯紧贯彻落实上级扶贫政策不到位、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着力发现并督促整改到位。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精准问责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来源:聊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