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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昨日启动

作者:东昌府新闻网 发表于:2018-08-23 09:25:48  点击:

近日,记者从聊城市慈善总会了解到, 今年全市继续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并收缴市直扶贫专项基金,《2018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及收缴市直扶贫专项基金利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开始实施。

《方案》指出,“慈心一日捐”活动时间为 2018年8月20日至9月30日;捐赠对象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聊部队、中央和省属驻聊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含人事、劳动代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及有经济收入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捐赠形式主要有:倡导个人捐赠数额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生产和经营性企业捐赠一天的利润;机关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开支;市直设立扶贫专项基金的企业要主动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向市慈善总会缴纳基金利息,全部用于开展扶贫项目;鼓励有捐赠能力的个人(家庭)设立慈善微基金(壹仟元起),用于救助。

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聊部队、中央和省属驻聊单位的捐款,由聊城市慈善总会接收(地址:兴华东路71号市民政局5楼507室;电话:8320651、8320627);各单位捐款时要向慈善总会提供捐款人员花名册和捐款数额,慈善总会要开具票据;县级及以下捐赠由各县(市、 区)慈善总会、乡镇 (街道)慈善分会自行组织接收。活动结束后,由各级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公布捐赠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方案》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来源: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