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近日,聊城市出现了“小蜜”共享电动车,该车未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筹规划内,属于私自投放、无序运营;且“小蜜”共享电动车的“企业用户押金专用账户”未在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的监管中。
特此提醒广大市民,慎重支付骑车押金。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22日
作者:东昌府新闻网 发表于:2018-04-24 09:22:24 点击: 次
通 告
近日,聊城市出现了“小蜜”共享电动车,该车未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筹规划内,属于私自投放、无序运营;且“小蜜”共享电动车的“企业用户押金专用账户”未在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的监管中。
特此提醒广大市民,慎重支付骑车押金。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