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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推进“放管服”改革 再削减市级行政权力事项82项

作者:东昌府新闻网 发表于:2018-04-23 09:06:53  点击:

   记者近日上午从聊城市职能办获悉,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承接落实省政府2017年第二批削减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聊城市将削减市级行政权力事项82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92项,整合减少行政权力事项12项,明确由市县实施、不再列入省级行政权力清单的862项,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12项,新增市级行政权力事项15项。

   市职能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我市相关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削减市级行政权力事项82项,其中行政许可18项、行政处罚46项、行政监督1项、行政征收2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92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60项、行政强制14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整合减少行政权力事项12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项;明确由市县实施、不再列入省级行政权力清单的862项;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12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新增市级行政权力事项15项,其中行政处罚13项、行政确认2项。

   根据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对取消的事项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要制定衔接落实方案,指导县(市、区)部门实施相关权力;对承接省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或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做好承接工作,按照省直部门指导开展实施相关审批,将委托实施事项纳入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并按照要求编写公开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各级各部门不得在目录之外实施行政审批;涉及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民生领域事项的市直部门(单位),要分别牵头制定本领域具体事项“全链条”办理流程图,指导县(市、区)调整服务指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得对已经取消、下放和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其他名义搞变相审批,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不得在本级政府确定的目录之外实施行政审批,并按照要求编制公开有关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

来源: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