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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燃放烟花爆竹聊城动真格:公安部门处罚36起违规燃放行为

作者:东昌府新闻网 发表于:2018-02-24 09:38:34  点击:

   每年这个时候,很多水城市民都在感叹,叫醒自己的不是闹钟,不是梦想,而是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与往年不同的是,为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今年春节前,聊城市政府就下发了市驻地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中明确了禁限放区域和时间、地点、燃放品种、禁放方式以及责任追究。

   显而易见,通告意在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燃放规定,安全、文明地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鼓励市民举报不文明燃放行为和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然而,即便如此,仍有一些商家、单位按照老习俗,无视通告要求,在禁限放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过,今年,他们也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代价。

   春节期间,东昌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巡防大队和各派出所,一直持续开展沿街巡查、劝阻市民和各商铺、单位燃放烟花爆竹行动,并对当事个人和单位进行现场处罚和禁限放通知的现场告知。

   有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公安部门已处罚违规燃放鞭炮36起,劝阻373起。

   对此,有市民认为,我市发布的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明确规定了聊城市新四环路范围内的区域,除了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虽然过年燃放烟花爆竹属于传统习俗,但时代在发展,在环境问题日益紧张的今天,保护环境是每位市民应尽的义务。但是,很多人却无视相关规定,依然我行我素,这样的行为,给城市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更污染了大家的生活环境。

   当然,也有的市民坦言,禁限燃放烟花爆竹,不能只停留在通告上,这一方面需要市民自觉遵守,同时更需要职能部门的管控。

   也正因为如此,东昌府公安局表示将继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将对违禁燃放行为保持“零容忍”、“零懈怠”,确保禁燃规定落到实处。

 来源: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