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四次集中学习研讨会召开,区委书记荣红智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培国,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振江,区政协主席苗慧清,区委副书记孙荣军,区委挂职副书记蒋召国,区委挂职常委刘善强,区委常委赵书超、魏雷、江绍华、王磊、董胜军、梅永杰参加会议。
会议以“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孙荣军领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蒋召国、赵书超、江绍华分别作主旨发言。
荣红智指出,党中央以党内法规形式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规定、予以规范,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减、节奏不缓、标准不降的坚定决心,为各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利器。各级党委(党组)要以学习贯彻《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荣红智要求,要深刻认识《规定》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紧紧抓住第一要务,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规定》要求。要准确把握《规定》的内涵要求,提高落实的针对性实效性。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扎实抓好《规定》的贯彻执行,推动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确保《规定》在东昌府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记者: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