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于欢案,二审主审法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吴靖18日在北京表示,通过二审开庭审理,最大限度地还原整个案件的事实情节,并在此基础上通盘考虑天理、国法、人情,最终依法作出裁判。
吴靖是在“中国司法,不负江山不负卿——中国长安网2017年度照片发布暨向中国美术馆捐赠仪式”上作如上表述的。当日,包括于欢案二审宣判现场在内的25幅照片入选中国长安网2017年度照片,其中10幅永久性入藏中国美术馆。
于欢案因“刺死辱母者”的相关报道,备受舆论关注。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同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欢故意伤害案二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于欢有期徒刑5年,维持原判附带民事部分。
该案中,司法与舆论良性互动,互联网舆论场由此发出“中国司法:不负江山不负卿”的声音。
无期为何改判5年?于欢案二审主审法官释疑
在18日的活动现场,作为该案二审主审法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吴靖坦言,当时感受到了巨大的责任和压力。
“作为受到社会如此关注的一个案件,我们怎样通过二审的开庭审理,最大限度地还原整个案件的事实情节,并且在此基础上通盘考虑天理、国法、人情,最终依法作出裁判。” 吴靖说。
他指出,裁判结果一方面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同时还要让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责任是沉甸甸的,压力也是巨大的。
是什么让舆论回归理性?“两高”相关负责人回应
对于于欢案改判,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林文学谈到,法院坚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回应关切,严格依法审判,最大限度地坚持司法公开,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在林文学看来,群众对司法案件的关注,实际上是群众高度关注法院工作,既是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更是一种期待,是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期待,法院必须要回应这种期待,满足这种需求。
林文学认为,在于欢案二审的审理中,山东高院倾听群众的呼声,回应群众的关切,接受群众的监督,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度统一。山东高院同时还坚持司法定力,依法严格办案,依照法律的程序,依照法律的规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
林文学强调了该案二审庭审的信息公开:在整个庭审过程,通过图文、视频发布176条微博,将整个庭审完全呈现在公众面前,消除了各种质疑。
他认为从中启示有三点,一是始终坚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始终坚持司法定力,严格依法裁判;三是始终坚持最大限度的司法公开。
谈及是什么让舆论回归理性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部部长陈有贤表示,最主要的是司法公开,也就是增加透明度。
“话语权决定主导权,时效性决定有效性,透明度决定公信度。”陈有贤说,检察机关遵从了舆论的传播规律,从话语权、时效性和透明度三方面入手,第一时间回应关切,履行检察机关职能,用实际行动争取到话语权,并得到有效的传播,让舆论关注回归到案件本身,让案件在法律框架下得到裁判。
对于舆论关切和法治之间的关系,吴靖结合于欢案表示,这是因媒体报道而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一起刑事案件。社会关注度之高,历年来少有,应当说是空前的。
吴靖说,从媒体报道和网上评论的情况看,尽管说法上各不相同,但绝大多数媒体和社会公众都希望二审法院能通过二审审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之上,依法办案,作出公正的处理。
“从这个角度来说,舆论和我们法院的目标和出发点是一致的。”
吴靖认为,作为法院而言,面对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时,首先要认真梳理社会关注的问题有哪些,同时认真研究引发社会关注的原因是什么,更重要的是要把社会关注作为改进工作、补齐短板的一个巨大动力,同时要以实事求是、开诚布公和真诚的态度,对社会所关注的问题给予积极的回应。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