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日前,财政部会同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等4项民生类预算指标。
1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
2018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28亿元。
该项资金救助对象:
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补助支出。
2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07.8亿元。
该项资金救助对象:
在中国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
3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2018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5.9亿元。
该项资金救助对象:
用于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用于贫困县的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各地要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县,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4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2018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1.2亿元。
该项资金救助对象:
用于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贴、残疾人助学、残疾人文化等方面支出。
来源:工人日报综合